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3年10月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令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建立或開辦任何業務。
辦理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須知
* 因應個別客戶需要,本行可轉介聯繫移民顧問及律師事務所協助客戶辦理第三國永久性居民身份及移民手續
相關銀行服務
此外,為配合上述計劃,本行為客戶提供下列相關的銀行服務:
資產申報代理服務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產申報代理服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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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